走在全国前列 深圳“最严”交规下月实施

2019-10-2223:41:00来源: 快科技 评论 12,040

据悉,最新修订的《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即将在2019年11月1日开始实施,深圳一直走在全国严打交通违法的最前沿,此次修订又增加了几项更严格的规定,快来了解一下:

走在全国前列 深圳“最严”交规下月实施
资料图

1、  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在变更车道、转弯、临时停车时,不打灯或者打灯时间不足3秒的,即被认定为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罚款300元。

2、  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罚款500元。

3、  违规使用远光灯,罚款500元。包括对向行驶时使用远光灯同向行驶时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临时停车时使用远光灯,都将被认定为违规使用远光灯。

4、  在车辆转弯、斑马线为绿灯时,转弯车辆不礼让行人,罚款500元。

5、  外卖、快递等行业的骑手当月内交通违法4次将会被停驶一年,停驶期间各平台均不可录用,相当于失业一年。

6、  不系安全带将被罚款,谁不系罚谁。驾驶员不系安全带,对驾驶员罚款200元;乘客不系安全带,对乘客罚款200元;营运车辆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系安全带,对驾驶人罚款200元;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7、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罚款300元。酒后骑行电动车,罚款500-2000元。

8、  行人在机动车道兜售物品、散发广告、乞讨以及使用滑板、电动平衡车、旱冰鞋等工具妨碍车辆行驶,罚款100元;行人违规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罚款200元。

据悉,深圳交警将采用大范围无人机、“隐形战车”、市民举报等多种方法进行监督和记录。

深圳交警还指出,在保证安全驾驶的情况下,司机短暂操作导航、接单等行为不纳入处罚范畴,但持续、频繁操作手机等电子设备,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罚款300元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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